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其他公告
亭湖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公示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04-03 16:00:53 打印 字号: | |

1.项目名称:青少年法治教育共建基地

为增强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自觉,营造平安、健康的校园法治氛围,通过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合作,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结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观摩庭审、模拟法庭等活动,以多种形式向青少年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法治力量。结合真实案例,定期上法治教育课,介绍青少年身边多发易发的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切实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 活动,悬挂禁毒宣传横幅、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开展禁毒知识讲座,详细介绍毒品的种类、危害和毒品犯罪的法律后果,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毒品,参与禁毒斗争。利用法院开放日,定期组织青少年到法院参观、观摩庭审、模拟法庭,以生动的案例教育青少年自觉抵制和预防犯罪,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倾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责任部门:刑庭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2.项目名称: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村居行

为进一步将妇女、未成年人权益落实到实处,结合民事审判进社区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村居行”。深入相关村居社区,举办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普法讲座、图片展、播放视频、现场案件调解、庭审等活动;联合村居、妇联、人民调解等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心理疏导,帮助化解相关矛盾,修复婚姻家庭关系,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责任部门:民一庭。

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3.项目名称:加快破产案件审理,实现破产企业职工利益的最大化保护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以“府院联动”机制为依托,通力合作共同推动破产案件的审理效率,尤其是注重在破产案件中,加强对职工债权利益的保护力度。通过与市、区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协调,尤其是社保、人力资源等部门的有效对接,进一步做好职工的再就业保障及社会保险安置,实现职工利益的最大化。

责任部门:民二庭

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项目名称:开展“物业服务送法进社区活动”

联合房产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开展送法进小区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定期开展送法进小区宣传活动,主动到物业矛盾纠纷多发的社区、小区现场进行调研,发现问题症结,现场指导物业公司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效,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责任部门:速裁审判庭

完成时限:6月底前

5.项目名称: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梳理近两年未执结完毕的涉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人损、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以及医疗损害赔偿”等案件,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努力执结一批涉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同时,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或者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典型案例、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等方式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理解、参与、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6.为民办实事项目:“适老”诉讼服务

坚持传统服务优化与智能服务便利并行,加强与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在诉讼引导、纠纷化解、救济帮困、法治宣传等方面的联动协作,让诉讼服务适合老年当事人,让老年当事人适应诉讼活动,而非产生畏惧心理。涉老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运用智能技术及运用程度。对行动不便的,指导其选择网上立案、音视频在线调解;对不会操作电子设备、智能设备的,安排专人进行帮助,提供“适老型”服务,以提升老年人适应度、获得感。在立案大厅为老年人配备医药箱、轮椅、老花镜等,让老年人获得优质诉讼服务。

责任部门:立案庭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7.项目名称:“精、准、细”开展裁判文书评查

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结合上级法院今年组织开展的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同步开展文书质量专项评查活动,设立红黑榜,将优秀文书和问题文书一同进行展示,倒逼审判人员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让人民群众从制作规范、说理透彻的裁判文书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部门:审管办

完成时限:6月底前

8.项目名称:“快速便民调解”项目

按照“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要求,深入推进“快速便民调解”项目。通过强化培训指导、借力信息技术、创新调解方式、跟踪督促履行等举措,有力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同时,引导干警树立全程调解意识,扎实推进涉诉矛盾多元化解工作,积极参与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

责任部门:盐东人民法庭

完成时限:6月底前

9.项目名称:“上门送法”助推辖区企业发展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创造健康良好营商环境,开展上门为企业“送诊”活动,与企业法务、人力资源等部门进行交流,了解企业法律服务诉求;开展巡回审判,并就《民法典》中与企业建设发展相关的规定作进一步法治宣传,对企业实际经营中碰到的法律问题做针对性分析和解答,帮助企业分析和防控法律风险,加强权益保护,服务科创一线,助推辖区企业建设和发展。

责任部门: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

完成时限:6月底前


 

 

 
责任编辑:周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