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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典型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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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4-03 17:38:27 打印 字号: | |

何露露同志先进事迹

 

何露露,女,1985年10月生,中共党员,法律本科。现任亭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主持工作), 2017年2月被盐城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 2018年2月被盐城市中院、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联合表彰为盐城市优秀法官,2020年3月被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嘉奖,2020年10月被盐城市中院表彰为全市优秀调研成果(案例类)优秀奖、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

一、政治过硬,工作勤奋。该同志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注重加强政治修养和党性锻炼。2019年6月,代表亭湖法院荣获“全市法院系统党建知识竞赛二等奖”。勤勤恳恳、忘我工作,先后审结了多起重大影响案件,如亭湖区委监委首例留置案件、跨国网络赌博案件、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等。2017年10月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需住院治疗,为确保手中的超长期疑难案件得以审结,该同志在住院当天的上午,仍然坚持开完庭才去办理住院。2018年3月,病愈结束休假,该同志便立即投入繁重的审判工作中。

二、注重学习,业务突出。该同志勇挑重担、勤于探索,准确把握新类型案件的法律实质内涵。将有较大影响或典型意义的案件,如《个体医生出售止咳水,为啥构成贩卖毒品罪》等案例,通过江苏法制报、盐阜大众报等主流媒体,积极进行普法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参与市中院和市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每周说法《取消的婚礼》《不设防的手机密码》两期栏目制作、撰写的《被告人王某某妨害公务案》获选江苏省高院“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法官权益”典型案件。在对审理中发现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进行综合总结,向盐城市交通警察支队就危险驾驶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引起了市交警支队的重视并给予了答复。撰写的《陈帅帅等6人组织考试作弊、陈加林等37人代替考试案》入选2020年第1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

三、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该同志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该同志审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在审理过程,该同志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加强与被告人所在社区和公安分局办案部门的联系,做好被告人近亲属的释明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他们帮助被告人积极退赃,争取主动,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成功帮助13名被害人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该案系亭湖法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首起帮助被害人全额追回经济损失的案例。该案的成功审结,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受害人的对抗情绪,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今后审理类似案件树立了良好的导向,群众也送来“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以示感谢。

四、清正廉洁,执法公正。在工作中,该同志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能以人民法官应有的职业理性和自律操守坦然处之。多年来,所审理各类案件,无一错案,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受到本院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从严要求,把“清廉做事、清白做人”的人生诺言渗透到平时的言行举止中, 在审判工作中始终以人民法院的“八不准”“六条禁令”严格自律,保持了人民法官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高尚品质 。 


李东生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李东生,男,汉族,江苏滨海人,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3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一级法官。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李东生同志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恪尽职守,秉公执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平凡的岗位上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2015年1月被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6年2月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2018年2月荣获盐城十佳法官、2018年12月荣获江苏优秀法官。

一、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李东生同志深深懂得,一件案件与一个法官乃至一个法院所办的全部案件相比,虽占不到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但对老百姓来讲,就是百分之百。为此,他常怀一颗为民心,想百姓之想、急百姓之急、帮百姓所需。在农村法庭工作期间,为化解矛盾纠纷,他经常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户家中,查看现场,有针对性地提出调解方案,化解纠纷。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物权类等疑难复杂案件,他还给自己立下了铁律,但凡有疑问的,不应坐堂问案,务必走进现场,了解成因、查明事实,确保案件审判精准、公正。这不仅大大提高了案件调处成功率,也做到了“胜败皆服”。

二、开创进取争当改革先锋。2017年10月,盐城法院全面推开繁简分流、多元化解工作。李东生同志再次根据党组要求,受命组建速裁庭。面对来势凶猛的案件,他利用由速裁庭统一负责对接交通事故、房产物业、劳动争议等三个巡回法庭的契机,将相关人员进行了整合、充实,并积极争取交警、保险、住建、劳动仲裁等部门的支持,联合行政主管部门资源,搭建联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形成了化解纠纷的工作合力。2018年、2019年三个巡回法庭共计受理诉前调解案件5719件,调解成功1257件,调解成功率21.97%。同时,他还带领全庭同志积极做好诉前调解的“后半篇”文章,注重发挥调解成功以及少部分判决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引导各方当事人自行妥善处理矛盾纠纷。2018年、2019年,最终诉至亭湖法院的上述三类案件仅为1932件,成讼率只有33.78%,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法院之外。

三、多措并举破解工作困局。2020年4月,李东生同志担任民一庭庭长。面对人少案多、案件大量积压的困难局面,他首先对全庭人员进行了重新编组,重新组建审判团队。在明确团队各审书人员工作分工的基础上,注重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要求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同频共振。年中,适时在全庭开展“清积案、争平衡、促提升”百日办案会战活动,狠抓提升结案数和消化超长期案件两个硬指标,举全庭之力、全庭之智提升结案率,努力消除年初因疫情所导致的不利影响。至2020年10月,民一庭成功遏制了全庭案件数量大量上升、审判质效数据不断下滑的不利局面。与此同时,他还积极进行民法典的宣传活动,坚持以案释法,现场讲解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家事、侵权纠纷、民间借贷等法律知识。亭湖法院联合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在《盐城晚报(政法版)》推出“吉言法语”法治专栏后,他要求庭内法官助理积极编写相关案件。目前,已先后推出五期民事典型案例及相关点评,有力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严于律己争做守纪表率。李东生同志讲政治、顾大局,时刻以一名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勤于学习、善于思考,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加强理论水平和素养,切实提高党性修养。在大事上不含糊、在大非前不退缩,以铁一般的信仰、担当,充分体现了一名党员的责任与担当。该同志始终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遵守并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从严要求自己。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在工作生活中能坚守公正、高效、廉洁理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上级法院各项纪律制度,强化规范意识、规则意识,严守审判纪律,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树立了司法审判人员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李东生同志高效勤勉,善做善成,作风正派,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责任和担当。

 


 

 

 

 

 
责任编辑:周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