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汇聚执行工作合力,切实解决执行难,11月18日,亭湖法院会同亭湖行政审批局召开2021年度亭湖区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席会议,并共同签署《盐城市亭湖区关于建立打击恶意变更、注销企业登记信息规避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
会上,院执行局副局长周清郁通报了5起被执行企业恶意变更、注销企业登记的典型案例。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浪就起草《盐城市亭湖区关于建立打击恶意变更、注销企业登记信息规避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了说明,并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协作配合;统筹相关资源、强化协调联动等三方面对打击恶意变更、注销企业登记信息规避执行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
亭湖区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同志对《实施意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并对下一步加强执行联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最后,亭湖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浪与亭湖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副书记阮文萍共同签署了《实施意见》。
据悉,《实施意见》旨在打击被执行企业试图通过恶意变更、注销企业登记信息从而规避执行的行为,主要内容包括: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现信息共享;构建联动工作机制,有效防范涉诉企业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构建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对恶意变更、注销企业登记信息规避执行的行为予以惩戒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