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拿到最后的工资了,感谢法院,感谢政府啊!”满头白发的李大爷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无限感慨道。
原来两年前,李大爷为别人打工,但对方报酬一直拖延未付,李大爷遂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在法院督促下履行了部分款项,余款18000元法院多次联系承诺支付,但一直未付。法院通过执行系统反馈,其名下有一套预告登记的房产。承办法官吴飞立即线下调查该套房产,发现该房为毛坯无人居住,又到被执行人陆某户籍所在居委会调查,得知其原房屋已拆迁安置于上述预告登记的房屋,但陆某长期不在家,无法得知其现地址,该案执行陷入了僵局。
吴飞汇报上述案件至合议庭讨论,得出一致意见:虽该案金额较小,但陆某行为极度恶劣,遂决定启动对上述房产的拍卖。通过网络询价,法院上网拍卖了上述房产,但因当年的房地产市场行情突变,经过一拍、二拍,均流拍无人竞买。吴飞无奈只能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但李大爷佝偻的身影一直留在吴飞的心头。
在法院司法救助申报时,吴飞立即将上述案件汇报给领导,将该案申报区政府进行司法救助。上述救助金审批到账的第一时间,吴飞就通知李大爷来领取救助金,并将款项来源亦告知了他,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亭湖法院立足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司法改革的职能变化,高效、快捷办理执行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