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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两宽 各自安好】亭湖法院温情化解一起离婚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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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9-21 09:02:42 打印 字号: | |

曾经的琴瑟和鸣,曾经的相濡以沫

现在的对薄公堂,现在的剑拔弩张

法官的温情化解,双方的心平气和

如果故事的结局注定是分开

不如让我们好聚好散,相忘于江湖......

近日,亭湖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及时化解了双方矛盾,实现了案解、事了、人和。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女方)与被告王某(男方)经自由恋爱并于2011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育有一子。因与公公婆婆同住,两代人存在观念差距,经常发生婆媳矛盾,王某未能帮助妻子妥善处理婆媳矛盾还时而打骂原告。随着矛盾日益增多,2014年7月,两人协议离婚。  

因两人仍有一定的感情基础,2018年4月,双方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并生次子。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后复婚,理应倍加珍惜夫妻感情,但王某不仅不改反而变本加厉,张某时常因话不投机遭到王某打骂。2020年6月,王某因琐事再次打骂张某,王某父母不但不制止,反而一起殴打张某,致张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经报警方逃过一劫。王某行为让张某感到婚姻无望,其公婆的举动更让张某心灰意冷,此后两人一直分居,己形同陌路。于是,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长子交由被告抚养,次子交由原告抚养,并对双方的财产进行了分割。后因被告拒不履行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法院化解

在收到原告的申请书后,执行法官蔡旭东认真审查案情,并多次约谈当事人,询问具体情况,听取双方意见。彼此对对方的意见很大,见了面就情绪激动,言语各不相让,“针尖对麦芒”,但法官考虑到,当初两人因自由恋爱走到一起,共同生活多年还共育两子,对彼此也不是完全不关心,案件还有缓和的余地。为从源头上化解纠纷,法官决定采用柔性执法方式,制定执行预案,尽力化解双方矛盾。本着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的理念,从法治、人情、伦理和习俗等方面探寻解决矛盾的突破口,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真正做到为民解忧。

在“面对面”组织双方坐下谈心说理的过程中,两人因心里有怨气,态度仍较为强硬,调解工作多次陷入僵局。见此情况,承办法官及时转变调解思路,采用“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积极寻找调解突破口,耐心细致地从孩子如何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房产如何分割等问题逐一分析并确定解决方案,向原被告双方释法明理,希望原被告双方能够互谅互让,为彼此曾经的婚姻保留一份尊重和宽容。

经过蔡旭东法官数十次的面对面沟通,几十通电话倾听,上百条微信劝解,双方表示理解,并最终就财产、小孩抚养、探视等问题达成了统一意见,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至此,积怨近十年的家庭矛盾得以化解。

法官寄语

故事或许会有结局,但人生却没有。家事纠纷背后是血缘亲情,双方当事人可以从此一别两宽,余生各自安好。但是作为双方婚姻中最珍贵的一份礼物,他们的幼子刚刚进入垂髫之年,其对父母之爱,家庭之暖需求最盛。婚姻如水,冷暖自知。法院保障夫妻双方的离婚自由,但作为父母的夫妻应先履行好抚养子女的义务。离婚后的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抚养权人和非抚养人均应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处理孩子的问题。


 
责任编辑:顾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