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亭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悬赏人:裔传忠,男,1968年8月7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924196808073459,住射阳县陈洋镇陈洋居委会六组143号。
被悬赏车辆:车牌号苏JD35173;汽车品牌帝豪;颜色白色;车辆型号小型汽车。
涉及执行案件:(2023)苏0902执103号、(2023)苏0902执831号
执行标的:共计201270元
悬赏原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提供被悬赏人或被悬赏车辆下落线索、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或被悬赏车辆的,举报人可获奖励金人民币1000元。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3815570651、0515-68558128。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