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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报道:盐城亭湖区:破产审判高效助企蝶变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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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24 09:54:1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等方面,不断优化破产审判机制,破解破产审判程序启动、案件审理、实体处理“三项难题”,变破为立、以破促兴,为出清无效产能、激活市场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

 

优化发展理念,精准“把脉问诊”

“作为企业职工,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初,非常担心今后的生计问题,看到待了半辈子的企业浴火重生,我对生活又充满了希望!”盐城一建公司的职工得知企业有了新的投资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后发出如此感叹。据了解,盐城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老牌知名建筑企业,因资金链断裂,所涉多起执行案件无法履行,债权人向亭湖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延续品牌、维持经营、稳定职工,是摆在法院面前的首要任务。亭湖法院深入研究后,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资质壳资源出售重整+原债权债务剥离清算”的方式重整,妥善化解企业债务5.1亿元,吸引重整投资人增加偿债资金1560万元,实现了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和企业资源资产最大化盘活利用,让原本看似难解的审判难题找到了最优解。近几年,亭湖法院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审判工作,成立审判业务团队、“执转破”团队等“破产办理专班”,不断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决做到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2023年,亭湖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64件,同比上升178.26%,释放沉淀资产13亿元,安置职工680人,盘活土地房产102.3万平方米,帮助一批企业“涅槃重生”,有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优化审理机制,走向“柳暗花明”

“企业破产案件牵涉面较广、矛盾纠纷比较突出,关系到当地经济发展和民生稳定,这对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亭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涛如是说。亭湖法院以制度化、法治化、信息化、专业化为抓手,坚持能动司法,积极鼓励创新,修内功借外力,探索出了破产审判“疗愈”之道。因企施策“靶向治疗”,在处理禹丰泵业公司破产案件中,承办法官发现永丰通用机械厂与禹丰泵业公司两企业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等情况,于是灵活运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制度,创新适用合并破产清算程序,较好地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积极促进资产“变废为宝”,在处理盛源棉业油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承办法官“抽丝剥茧”,对一处无证房产进行“现状处置”拍卖,突破了无产可破的僵局,成功变现130万元,实现职工债权及税收债权的100%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亦达到26.2%。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经营主体依法退出和救治功能,亭湖法院通过优化繁简分流识别机制,采用书面审查、快速公告、简化文书送达等方式,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还为辖区重点企业定制个性化法治体检方案,常态定向精准推送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用破产审判“减法”,换取企业焕新“加法”。

 

优化联动格局,激活“一池春水”

从最大债权人,到共益债的投资者,从曾经的对立面,到拿钱再投入,府院联动为招商引资注入了强大动力和强劲信心。在亭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亭湖法院积极参与磋商搭建招商投资平台,通过府院联动和周密的工作方案,原大宏集团成功将案涉房屋全部腾空交付,并于3个月后招商4家新进企业,创造产值4.15亿元、新增税收4680万元。为了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堵点、难点,亭湖法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为基本原则,有效实现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联合区税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与各单位就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涉税、涉注销登记等事项联合签署了规范性文件,统筹协调破产处置中的民生保障、税收征缴、信用修复、变更注销等问题。通过设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管理人报酬提取等方式筹集企业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破解无产可破案件清算程序启动难的问题。某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积极协调国有平台筹措资金,有力地保障了该公寓项目续建工程顺利进行。法院主动融入地方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研究发掘有利于稳妥处置风险的法治方式,在某房产置业公司高风险破产案件处置过程中,建立涉稳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跟踪稳控,拖欠购房户17年的购房款全部兑付,上百业主十几年的信访问题得以成功解决。

 

案件的顺利办结,是亭湖法院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个具体缩影。该院将破产资产处置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释放市场资源要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积极化解破产难点和堵点,筑巢引凤、安家留“企”,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唐睿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