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2024)苏0902执848号案件申请人侍风亮与被执行人季中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季中亚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悬赏人:季中亚,男,1991年3月17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902199103172532,住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北路21号104室。
悬赏期限:六个月,从2024年8月8日起至2025年2月7日止,在此期间,被悬赏人季中亚被找到或者案件执行完毕的,悬赏即终结。
所提供被悬赏人季中亚位置线索若经本院确认真实有效,且本院依线索对被悬赏人季中亚予以实际控制的或拘留的,本院将依申请人承诺,在3日内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1000元。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姜龙雨
联系电话:17205169105
监督电话:0515-68558106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