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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法而立·青年说 |《盐城晚报》报道:态度、标准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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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佳男  发布时间:2024-08-30 10:35:09 打印 字号: | |

作者:沈佳男,2023年考入亭湖区法院,现任该院民二庭法官助理。

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我是亭湖法院的一名“新兵”,在法官助理的岗位上刚逾一年,但对于“如我在诉”的理念,我渐渐有了切实感悟:“如我在诉”不仅是外在要求,更是我们的内生动力。我们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去看问题,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以期达到法理情相融,推动实现“案结事了”。

“如我在诉”是一种工作态度。要求我们换位思考,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群众的司法需求是什么,设身处地地去想,理解当事人的诉求,做到耐心、真诚地理解当事人,以“我在诉”的意识提供司法温情,用群众听得懂的方式释法析理,回应诉求,传递关怀,真正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落到实处。

“如我在诉”是一种工作标准。要求我们履职尽责,以主动精神推动案结事了。要转变理念,增强攻坚克难担当奉献的责任感,要破除“要我干”的被动思维,增强“我要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主动积极的态度去履行职责,能动地推进案结、事了、人和。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切实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案件审理前多问一句、审理过程中多想一层,判后执行多走一步。

“如我在诉”是一种责任担当。要求我们司法为民,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这意味着,我们要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工作的始终,让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能体现对人民群众的关怀和尊重。要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带着感情和责任服务群众,争取用更加便民高效的服务,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如我在诉”不是空洞的口号,是司法的精神和信仰。作为新时代法院青年干警,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坚持这一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好每一项工作,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唐睿思